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十一、对该流注的接受取决于与人同在的爱与智慧的状态
ISB13.前面已经证明:人并非生命,而是从神接受生命的一个器官,爱与智慧一起才是生命,神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,因而是生命本身。由此可知,人越是爱智慧,或越拥有在爱里面的智慧,就越是神的一个形像,也就是说,越是从神接受生命的容器;相反,他越处于爱的对立面,因而越陷入疯狂,就越不从神,而是从地狱接受生命,这种生命被称为死亡。
爱本身和智慧本身不是生命,而是生命的存在,但爱的快乐和智慧的愉悦,也就是情感,构成生命,因为生命的存在通过它们显现。来自神的生命流注便带有这些快乐和愉悦,就像春天里光和热的流注将快乐和愉悦传入人类心智,以及各种飞鸟和走兽,甚至传入那时发芽结果的植物一样,因为爱的快乐和智慧的愉悦舒展心智,使它们适合接受,就像欢喜和快乐舒展人的脸,使它适合灵魂的欢快流注一样。
受智慧之爱影响的人就像伊甸园,园中有两棵树,一棵是生命树,一棵是善恶知识树。生命树是对来自神的爱与智慧的接受,善恶知识树是对来自人自己的爱与智慧的接受。但后者是疯狂的,却自以为像神一样智慧,而前者是真正有智慧的,并认为除了唯独神以外,没有人是智慧的,人只有相信这一点才是智慧的,他越感觉他如此意愿,就越智慧。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,可参看穿插在《婚姻之爱》一书中的记事(132–136节)。
我在此补充一个从天上证实这些事的奥秘。所有天堂使者都将前额转向显为太阳的主,而所有地狱使者都将后脑勺转向主。后者将流注接入其本身为欲望的意愿的情感,并使理解力支持它们;但前者将流注接入其理解力的情感,并使意愿支持它们。因此,这些人处于智慧,而其他人则陷入疯狂。因为人类的理解力居于前额后面的大脑,而意愿居于后脑勺中的小脑。
谁不知道,一个通过虚假变得疯狂的人会支持自己的恶欲,并通过取自理解力的推理确认它们;而一个智慧人则从真理看清自己意愿的欲望是何性质,并抑制它们?智慧人如此行,是因为他将脸转向神,也就是说,他信的是神,而不是他自己;而一个疯狂的人如此行,是因为他将脸转离神,也就是说,他信的是他自己,而不是神。信自己就是相信他从自己,而不是从神去爱并变得智慧,这一点由吃善恶知识树来表示;但信神是相信他从神,而不是从他自己去爱并变得智慧,这就是吃生命树(启示录2:7)。
从这些事(但仍仅仅如同在夜晚的月光下)可以看出,对来自神的生命流注的接受取决于与一个人同在的爱与智慧的状态。这种流注可通过光与热进入植物的流注进一步来说明,植物照着形成它们的纤维结构,因而照着接受而开花结果。它还可以通过光线进入宝石的流注来说明,宝石照着构成它们的各个部分的情况,因而也照着接受而将光线变成各种颜色;它同样可以通过光学玻璃和雨滴来说明,这些东西照着入射角、折射角,因而照着对光的接受而呈现出彩虹。人类心智之于属灵之光也是这种情形,光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,持续不断地流入,但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被接受。
ISB1.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,或一方进入另一方,或一方与另一方一起的运作,有三种观点和传统看法,它们都是假设。第一种被称为物质流注,第二种被称为属灵流注,第三种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。
第一种,就是所谓的物质流注,来自感官的表象和由此而来的谬误,因为表面上看,好像影响眼睛的视觉物体流入并产生思维;同样,影响耳朵的言语流入心智,并在那里产生观念;嗅觉、味觉和触觉也一样。由于这些感觉器官首先接受从世界流入它们的印象,而心智看似根据这些器官所受到的影响而进行思考和意愿,所以古代的哲学家和经院学者便以为流注源于这些器官,并进入灵魂,从而采纳了物质流注或属世流注的假设。
第二种假设被称为属灵流注,来源于秩序及其律法,有些人也称它为偶然流注。因为灵魂是一种属灵物质,因而更纯粹,是在先和内在的;但身体是物质的,因而更粗糙,是在后和外在的;按照秩序,更纯粹的流入更粗糙的,在先的流入在后的,内在流入外在,因而属灵之物流入物质之物,而不是反过来。因此,按照秩序,进行思考的心智根据眼前的物体在眼睛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视觉,心智也随意处理这种状态;同样,进行感知的心智照着言语在耳朵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听觉。
第三种假设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,来自推理官能的表象和谬误;因为心智在进行运作时与身体一起、同时随着身体行动。然而,一切运作先是连续的,然后是同步的,连续运作是流注,同步运作是和谐;例如,当心智先思考,然后说话时,或当它先意愿,然后行动时;因此,确立同步之物,却排除连续之物,这是推理官能的一个谬误。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,除了这三种观点之外,不可能构筑出第四种观点,因为要么灵魂作用于身体,要么身体作用于灵魂,要么两者同时不断作用。
134.“教导我的仆人,引诱他们行奸淫”表圣言的真理由此被歪曲。“教导、引诱神的仆人”表那些能够也愿意被教导圣言真理的人;处于真理的人被称为“神的仆人(或用人)”(参看3, 128节);“行奸淫”表示玷污和歪曲圣言。“行奸淫”之所以具有这样的含义,是因为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,当良善从真理被分离和夺走时,该婚姻便破裂了。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,并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。这一点可见于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》(80-90节)一书。由此可知,“行奸淫”表示玷污良善,歪曲圣言的真理。因为这是属灵的奸淫,所以那些凭自己的理性歪曲圣言的人死后进入灵界之后,就变成行淫者。而且,世人迄今所不知的是:确认唯信,将仁爱行为排除在外的人具有子母乱伦的欲望。在灵界,他们行如此可憎淫行的欲望经常被察觉到。记住这一点,死后加以求证,你将得到确认。
以前我不敢披露,因为过于刺耳。流便与其父之妾辟拉乱伦就表示这种淫乱(创世记35:22)。因为“流便”表脱离仁之信,因此缘故,他被其父以色列咒诅,后来其长子的名分也被剥夺。他的父亲以色列在为儿子们预言时,论流便说:
流便哪,我的长子,你是我的力量,是我能力的开始。但你滚沸如水,必不能居首位,因为你上了你父亲的床,污秽了它;他上了我的榻。(创世记49:3-4)
于是,其长子的名分被剥夺。
以色列的长子原是流便,因他污秽了父亲的床,他长子的名分就归了约瑟的儿子。(历代志上5:1)
“流便”代表源自良善的真理,或源自仁之信,后来代表脱离良善的真理,或脱离仁之信,这一点可见于下文的解释(启示录7:5)。
“行奸淫”表示玷污圣言的良善,歪曲圣言的真理,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可知:
约兰见耶户就说,耶户啊,平安吗?耶户说,你母亲耶洗别的淫行邪术这样多,焉能平安呢?(列王纪下9:22)
“耶洗别的淫行”不是指肉体上的淫行,而是指她的上述种种恶行(132节)。
你们的儿女必在旷野飘流四十年,担当你们淫行的罪。(民数记14:33)
我必剪除转向魔鬼和占卜者,随他们行邪淫的灵魂。(利未记20:6)
只怕你与那地的居民立约,他们随从他们的神行邪淫。?(出埃及记34:15-16)
耶路撒冷啊,你倚仗自己的美貌,又因你的名声就行邪淫;你向任何过路人倾泻出你的淫乱。你也和你邻邦身体肥大的埃及人行淫,加增你的淫乱。你与亚述人行淫,与他们行淫之后,仍不满足。你增多你的淫乱,直到迦勒底。妇人,淫妇,宁肯接外人不接丈夫。人都是把淫资送给妓女;你反倒把淫资给所有人,使他们从四围来与你行淫。你这妓女啊,要听耶和华的话。(以西结书16:15-16, 26, 28-29, 32-33, 35 等)
在这段经文中,“耶路撒冷”是指以色列和犹太教会;她的“淫行”表对圣言的玷污和歪曲。在圣言中,“埃及”表属世人的知识,“亚述”表由此而来的推理,“迦勒底”表对真理的亵渎,“巴比伦”表对良善的亵渎,故经上说耶路撒冷与他们行淫。
有两个女子,是一母的女儿;她们在埃及行邪淫,在幼年时行邪淫;一个归我之后行邪淫,贪恋所爱的人,就是她的邻邦亚述人她就与他们放纵淫行;她没有离弃在埃及时的淫乱。另一个比她更败坏爱情,她的淫乱比她姐姐的淫乱更多。她又加增淫行,迷恋迦勒底人。巴比伦人就来登她爱情的床,以他们的淫行玷污了她。(以西结书23:2-3, 5, 7-8, 11, 14, 16-17 等)
此处“一母的两个女儿”同样是指以色列和犹太教会,他们对圣言的玷污和歪曲在此以上述“淫行”来描述。
又如以下经文:
你和许多情人行淫;你以淫乱和邪恶,把这地玷污了。背道的以色列所行的,你看见没有?她上各高山并行淫。奸诈的犹大也去行淫。她因淫乱的声音把这地玷污了;她和石头木头行淫。(耶利米书3:1-2, 6, 8-9等)
你们当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来跑去,若能就寻找,看看有一人行公义、求真理没有。我使他们饱足,他们就行奸淫,成群地进入娼妓家里。(耶利米书5:1, 7)
你的奸淫、你的发嘶声、你所犯淫行的罪,在山上、在田野间,我都看见了。耶路撒冷啊,你有祸了!你不肯洁净,还要到几时呢?(耶利米书13:27)
我在耶路撒冷的先知中曾见可怕的固执,他们犯奸淫,行在虚谎中。(耶利米书23:14)
他们在以色列中行了愚昧的事,犯了奸淫,又冒我的名说虚谎话。(耶利米书29:23)
他们越发得罪我,我必使他们的荣耀变为羞辱;他们行淫,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。奸淫夺了他们的心。你们的女儿行淫,你们的儿媳犯奸淫。(何西阿书4:7, 10-11, 13)
我认识以法莲,他竟行淫了,以色列被玷污了。(何西阿书5:3)
在以色列家我见了可憎的事;在那里以法莲犯了奸淫;以色列被玷污。(何西阿书6:10)
“以色列”在此是指教会,“以法莲”是指对圣言的理解,教会就来自并取决于对圣言的理解。故经上说:“以法莲犯了奸淫;以色列被玷污”。
正因教会歪曲了圣言,所以先知何西阿被吩咐娶妓女为妻,耶和华说:
你去娶淫妇为妻,也收那从淫乱所生的儿女;因为这地大行淫乱,离弃耶和华。(何西阿书1:2)
又:
你去爱一个妇人,就是她情人所爱,又是淫妇的。(何西阿书3:1)
由于犹大教会堕落至此,故犹太民族被主称为“一个淫乱的世代”(马太福音12:39; 16:4;马可福音8:38),在以赛亚书则被称为“奸夫的种”(以赛亚书57:3);在那鸿书:
祸哉!这流人血的城,充满谎诈,被刺杀的众多,都因妓女多有淫行,她用她的淫行出卖万族。(那鸿书 3:1, 3-4)
由于在基督教界,“巴比伦”玷污、歪曲圣言比其他人更甚,所以她被称为“大淫妇”,以下启示录经文说的就是她:
巴比伦叫列族喝她邪淫、大怒的酒。(启示录14:8)
因为列族都喝她邪淫大怒的酒醉了,地上的君王与她行淫。(启示录18:3)
天使说,我将大淫妇所要受的审判指示你,地上的君王与她行淫。(启示录17:1-2)
祂审判了那用淫行败坏这地的大淫妇。(启示录19:2)
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,“淫乱”和“行淫”表示玷污并歪曲圣言的良善与真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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